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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已婚設定
*時間大概設定在十年後

 

 

這是妳第N遍在外頭瘋狂尋找雷歐的身影。

 

好冷。

 

妳搓了搓手,暗暗怪著自己太少根筋,連雙手套都沒帶上便出了門。 

 

可再怎麼後悔都無濟於事,現在還是以快點找到他為主要目的。

 

今天一大早,趁妳對床依依不捨時他便出了門,直至現在——晚飯時間也還沒回來。

 

身為現代人,妳當然想過要打電話給他,可當妳看到他的手機可憐兮兮的被放置在桌上時,妳整個人都絕望了。

 

然後妳開始揣測他是否準時吃飯,想起他的習慣,妳就感到憂心,妳不是不知道他一旦沈浸在自己的世界就會忘了吃飯,妳幾乎可以肯定現在他的胃一定是空的。

 

妳有時候會懷疑,自己是嫁了個老公還是帶了個孩子回家,需要這樣勤勞的出門找他。

 

現在天氣這麼冷,要是身上沒有熱量的話,很容易倒下的。

 

妳越想越覺得不妙,步伐愈發的加快。

 

為了不浪費多餘的體力,妳將手放進口袋,思索他會去的地方。

 

回家,不可能,要是這樣妳何必出來找。

 

公園,不可能,剛剛經過的時候那裡空無一人。

 

人來人往的街上......

 

更不可能,妳記得他曾經說過吵鬧的地方會妨礙創作。

 

但藝術家的想法總是很難捉摸,說不定街上還是有可能......

 

難不成......

 

妳的腦海閃過一個地點,一個令妳會心一笑的地點。

 

妳想起今天早上賴床的時候聽到的一段旋律。

 

那是妳的大孩子唱給妳聽的,他有時總喜歡用曲子傳達訊息,結婚有些年了,他總是如此。

 

妳努力邊回想邊辨認朦朧中聽到的曲子,最後確認了妳的想法。

 

夢之咲。

 

他十之八九在夢之咲。

 

*
 

聯繫了下佐賀美老師後,妳進入了校園。

 

夢之咲和記憶中一樣大,但妳知道該往哪裡找他。

 

妳進入當年被稱為治外法權的弓道場,當那惹眼的澄髮映入眼簾時,妳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頭。

 

找到了。

 

他就在這裡,一如既往的譜著他的曲子,用著妳替他準備的筆記本不停的創作。

 

妳躡手躡腳的走上前,如妳所料,他完全沒有察覺。

 

妳拉了拉他的衣領,待他轉過身來,妳狠狠的瞪了他一眼。

 

「喔!妳終於來了啊~」他的音量大得空蕩蕩的弓道場都迴響著他的聲音,「我等妳很久了呢!還想說妳會不會不懂我的提示呢!要是不懂好像有點傷腦筋呢!哈哈哈!」

 

他自然的無視掉妳的怒氣,綻出燦爛的笑容,令在外頭奔走許久的妳更加不悅。

 

為什麼不帶手機?

 

為什麼不早點回家?

 

你好好吃飯了嗎?

 

妳朗聲對他念道,眉頭蹙得老緊。

 

「啊啊,我知道了我知道了~」他依舊不改方才的笑容,「妳別生氣嘛,再這樣下去會和瀨名一樣喔!我不想妳變成那樣呢!」

 

聞言,妳挑了挑眉,最後還是饒過了他。

 

當務之急是快點拖他回家,免得他體溫低到需要妳抬他。

 

不對,到那時妳也該叫救護車了。

 

妳再次搓了搓手,可無論怎麼搓,手心就是暖和不起來。

 

失策,真是失策。

 

沒有帶手套真的糟透了。

 

「欸?妳沒有戴手套嗎?哈哈哈!真稀奇!妳也有少根筋的時候啊!」 他見妳這副灰溜溜的模樣笑了出來。

 

......還不是因為你。

 

妳在心裡翻了個白眼,仍不斷搓著手。 

 

「妳那樣做不會暖的啦~」

 

他說完,用略為粗糙的雙手包覆妳的手,在妳的手心呵了口氣後握緊。 

 

「這樣就不會冷了吧!哈哈哈!我真是天才~」他露齒一笑,笑容像暖陽一般加熱了冬日冷冽的空氣,溫暖了妳的身心。

 

......生氣不起來了,完全。

 

妳的面頰染上一層粉紅,身子果真暖了。

 

「太好了太好了~妳果然暖和起來了呢!臉紅成那樣就是證明!哈哈哈!」

 

和瀨名學長說的一樣,月永雷歐,妳最愛的人,是個十足的笨蛋。

 

「吶,妳說說看,妳是怎麼理解我的提示的?啊啊!不要說出來!讓我用妄想補足一切!」回家的路上,他牽著妳的手,道。

 

妳照著他的話保持沉默,細細回顧幾個小時前發生的事。

 

為什麼知道他在夢之咲嗎?

 

因為那首曲子,他哼的那首,是李斯特的《愛之夢》。

 

「愛」和「夢」,這就是他給的提示。

 

在「夢」之咲遇見了妳,然後和妳墜入了「愛」河。

 

至於為什麼會在弓道場......

 

因為那裡是他最能放鬆的地方。

 

還有......

 

妳看向正愉悅哼歌的他,幸福的笑了。

 

愛之夢夜曲總共有三首,他當時哼的正是第三首,以德國詩人弗雷利格拉特的《盡力去愛吧!》*為詞的那一首。

 

妳懂他的意思,也會這麼做——用盡妳的一輩子去愛他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*相關資料引用自http://m.xuite.net/blog/danlincd/foryou/276357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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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莫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